格纳小说 > 其他类型 > 流年撷萃 > 七宗罪(1/3)
    岳不群拜先人——死人拜死人。

    岳不群不就是比死人多一口气,还是行尸走肉。

    他人生感悟最高标准就是走进牌位,当真正的死人。

    华山派的戒律看上去有道理,也是摆着看的,岳不群现在是长辈,不尊敬他那是犯戒条的。

    可他那货都值得尊敬,那就不用活了,不尊敬生命本身嘛!

    再看第二条,恃强凌弱,擅伤无辜。

    这是令狐冲被责打的律条了。

    那么青城派凌虐林震南,左冷禅欺虐刘正风,岳不群怎么不出来说句话?他反而在助纣为虐。

    这么说的话,只怕被反驳,怎么道德绑架?

    他们还有道德?岳不群还是小孩?戒律是玩具,随便他拿捏的吗?

    不尊重规律又是什么罪?

    不过不用罚,说都不用说,让他走死路去吧。

    第三条是奸淫好色,调戏妇女。令狐冲从来就嘻嘻哈哈,没个正形。

    也亏得如此,才能和田伯光打成一片,救下仪琳。

    要不然见了小姑娘,第一句你好,第二句,吃过了吗?第三句就要再见了。这还有什么劲。

    不过令狐冲不算好色,但是看不得他好,自然怎么脏怎么栽了。

    第四条,同门嫉妒,自相残杀。

    这是岳不群自己搞出来的,设计着就要令狐冲这么干,偏偏令狐冲不理这茬,他自有追求,还有人追求他。岳不群够气得牙痒痒了。

    没想到根据法条设计的罪孽居然还不成立,这也太背运,太糟心了。

    第五条,见利忘义,偷窃财物。这不就是岳不群处心积虑干的事儿吗?他不像乌眼鸡似的盯着人家辟邪剑谱,哪儿有那么多事。

    所以令狐冲不肖,太不像他了,当个替罪羔羊都没人信。

    第六条,骄傲自大,得罪同道。该得罪就要得罪。看看刘正风,就是不肯得罪所谓的同道,都是什么下场?岳不群看来也要步其后尘了。

    第七条,滥交匪类,勾结妖邪。那么怎么匪类妖邪不来勾搭你岳不群?

    人家匪类也要说了,你可以质疑我的人品,拜托别质疑我的审美。岳不群那货档次搭不够,要知道道高